案件名称:无理阻挠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融人社监罚决〔2025〕1号
执法部门: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被处罚单位:福建黑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9月10日
主要违法事实:
2025年8月5日,福清市人社局对福建黑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涉嫌无理阻挠我局调查处理王晗雪等人投诉被拖欠工资一案立案调查。经查,该单位未按照人社局发出的询问通知书(融人社监询〔2025〕55号)要求到位应询并提供相关材料,经人社局责令改正,逾期仍不改正,存在无理阻挠人社局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
处罚内容:处10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