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13-1000-2025-00109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5-06-25
- 标 题: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5年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人社培〔2025〕30号
- 发布日期: 2025-07-01
- 有 效 性: 有效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5年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闽人社办〔2025〕58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几条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闽人社办〔2025〕58号公布的公需科目主题和要求开展公需科目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和过程规范。特别提醒,根据文件要求,2025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8日,逾期不提供补学服务。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划、管理和实施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应结合行业特点,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纳入行政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鼓励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在保障政府人才培训任务的基础上,主动为社会上各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提供业务培训、岗位进修、能力提升、安全生产、职业资格和岗位继续教育等服务。
附件: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5年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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