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服务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合格的服务商前来报名。
一、采购人: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项目名称: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三、预算金额:
15万元(人民币)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付中标价的50%,项目结束验收合格后付清50%余款(需财政资金到位后10日内付款)。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4日上午09:00至2025年11月6日17:00时。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1栋6层603室。
六、采购项目概况及要求:
“十五五”时期是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编制专项规划需系统衔接人才强市、就业优先、社会保障、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等核心任务。为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我局拟启动“十五五”专项规划编制服务采购工作,以期形成符合上级要求、贴合我市发展的规划成果,为“十五五”时期人社事业发展提供行动纲领。
七、申报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或其他组织,熟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具有较强的研究基础和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密封,加盖公章);
8.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的潜在报价人将失去报价资格;
9.报价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地点登记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八、申报材料:
具体申报材料包括项目承担单位简介、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近五年承担的与本规划相关的研究成果、规划编制方案、规划编制报价等满足以上申报条件的材料。
九、时间安排:
2025年12月中旬提交规划初稿,2026年1月底前提交规划征求意见稿,2026年2月底前提交规划定稿,2026年3月底前经评审后提交结题材料。结题材料包括规划报告、规划报告简本、专家评审意见书等,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十、开标时间、评标方式: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7日上午10:00分。
评标方式:询价。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2025年11月7日上午10:00分前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1栋6层党建室。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1栋6层603室。
联 系 人:林主任 联系电话:18250155493
十三、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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