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为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险与竞业限制法律适用标准,进一步提高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质效,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印发通知,要求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发布的第四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详见附件)参照适用。请各地组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认真学习研讨,在仲裁办案中予以参照,并进一步加强与人民法院的裁审衔接。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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