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价项目
福州市长乐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项目。
二、服务内容
1. 编制福州市长乐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全面分析福州市长乐区生态环境保护的现状、工作进展,明确福州市长乐区生态环境建设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预测分析“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面临的压力与挑战。
(2)结合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明确福州市长乐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目标和重点任务,提出符合长乐区特色的目标指标体系。
(3)系统分析福州市长乐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能力,重点从生态环境质量、绿色低碳发展、环境治理、风险管控、生态空间等方面提出主要任务及重点工作,开展福州市长乐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研究分析,明确福州市长乐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任务和措施。
(4)将规划与建设重点任务项目化、工程化,明确重点工程的内容、资金、进度、责任单位等要求。
2.开展福州市长乐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期、总结成效评估
围绕长乐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涉及生态环境部门职责的目标指标、重要任务举措和重大工程项目及省、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中涉及长乐区生态环境的重大战略任务、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开展中期、总结评估,系统全面分析总结福州市长乐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关时段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面临挑战及可借鉴经验。提交《福州市长乐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福州市长乐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总结评估报告》。
三、基本条件
技术服务单位应具备一定数量生态环境相关专业人员(至少有3名高级职称人员),具有生态环境相关规划编制评估等工作经验。
四、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4、相关工作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5、项目报价单(含具体单价和总价等)。
五、截止时间
请有意向单位将加盖公章或进行有效签单的报价文件于2025年11月13日18:00前寄送至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朝阳北路12号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410室。联系人:林女士,电话:0591-22057003。
注:询价文件应含报价明细,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的预算指导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
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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