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支队
关于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核查项目
询价采购的公告
一、询价单位: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二、项目名称: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核查项目
三、技术服务主要内容: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安全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及《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和企业预案抽查综合评分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我队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核查,对273家环境风险企业(包括4家重大环境风险企业,13 家较大环境风险企业和256家一般环境风险企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13个县(市)区政府环境应急预案核查,对17家较大以上环境风险企业和存在问题的开展现场踏勘校核并提交审核意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抽查评分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抽查问题及建议表》和整改情况核查报告},要求评分表中的评分与省市级抽查的评分误差不得大于15%。
四、采购方式:采用最低价中标,控制价7.87万元。
五、供应商要求:
1、具备五名以上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相关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其中两名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
2、熟悉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过生态环境部门、企业和事业单位等环境风险评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和相关业绩的。
六、报名方式
(一)时间:潜在供应商应在2025年7月9日上午9点30分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587室房间。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
(二)开标地址:东部办公区7号楼587室
(三)有意参与的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盖章后的报名表(附件)
2.投标人: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委托授权书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委托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委托授权书。
3、询价文件中所需要的相关资质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相关专业背景技术人员介绍及证明材料
(3)近3年完成环境风险评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等项目情况介绍及证明材料(如项目是通过招标采购的,请提供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如项目是直接委托的,请提供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能够证明该项目已经通过审核、印发、备案的文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报价文件
需提供含报告审核费、现场踏勘费、税费等明细及其总价;
5.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在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6、以上所提交的所有涉及的响应材料加盖公章或进行有效签章,装订成册予以封存,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进行有效签章。
七、评标办法
截至2025年7月9日上午9点30分后现场开标,评标委员会由福州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组织,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最低价中标。开标结束后各供应商方可离场。
八、其他
联系人:刘东 联系电话:13950446566 ;
电子邮箱:461065582@qq.com
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2025年7月3日
附件:
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支队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核查项目
询价采购报名表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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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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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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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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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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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参与论证单位的相关主要业绩(可填写多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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