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5年9月25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万华化学(福建)异氰酸酯有限公司150万吨/年MDI技改扩能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5日-2025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7337830
传 真:0591-87337830
通讯地址:福州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3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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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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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万华化学(福建)异氰酸酯有限公司150万吨/年MDI技改扩能一体化项目 |
福清市 |
万华化学(福建)异氰酸酯有限公司 |
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万华化学(福建)异氰酸酯有限公司现有厂区预留用地内,拟在原80万吨/年MDI项目基础上将MDI冷媒、缩合装置、光化装置、分离装置技改至匹配150万吨/年MDI产能,新增同步配套改、扩建相关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购预安装反应备、塔器、换热器和泵等相关附属设备,新增70万吨/年MDI、34.05万吨/年HCL、0.26万吨/年甲醇。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废气:项目产生的缩合尾气、光化尾气、分离尾气经预处理后委托万华环保科技公司(以下简称“万华环保公司”)能量回收装置焚烧处理达标后通过50m高排气筒排放,当能量回收装置因故障或需要检修造成停车时,本项目所有生产单元应同步停产(能量回收装置检修前本项目先停产);光化工序烟囱排气(主要排放空气、氧气与氮气)通过60m高排气筒排放;盐酸洗涤塔废气、苯胺油气回收废气、MDI装车与灌装废气、MDI成品储罐废气、氯苯储罐废气、硝酸装车废气等罐区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2)废水:项目新增废水主要有MDI装置缩合工序洗涤废水、废盐水、光化工序废水、装置地面冲洗水、硝酸装车废气碱洗废水、初期雨水等,其中废盐水经“萃取+蒸馏+催化氧化”处理后送东南电化烧碱装置,不排放;硝酸装车废气碱洗废水依托万华环保公司处理达标后,通过园区已建排海口排放;其他废水依托万华环保公司进行中水回用处理,产生的浓水依托江阴港城经济区已建排海口排放。(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4)固体废物:遵循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收集、储存、转运和处置的全过程管理,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分类暂存场所,并采取有效的防渗漏、防扬尘措施。本项目新增固体废物均为危险废物,其中,缩合工序产生的含醇废液、废氯苯送万华环保公司能量回收装置焚烧,催化氧化塔废催化剂、光气反应器废活性炭、缩合工序排液残渣、光化工序清理废物、废保温材料(沾染有机物)、废MDI等其他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地点采取相关措施后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公众参与:通过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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