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福州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强制评价企业评价结果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闽环规〔2025〕1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6日期间对2025年福州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强制评价企业评价结果进行公示。现评价结果已正式生效,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2025年福州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强制评价企业信用等级汇总表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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