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筑牢海洋生态安全屏障,推动冷冻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近期,长乐生态环境局聚焦近岸海域保护核心需求,针对梅花、文岭等沿海区域冷冻企业集中分布的特点,以“精准指导+主动服务”为核心,深入企业开展专项帮扶,强化近岸海域生态风险源头管控,促进海洋环境保护与企业绿色发展协同共进。

在专项帮扶过程中,长乐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冷冻企业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以案释法”专题培训会,通过剖析典型违法案例、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相关条款、讲解污水处理设施操作流程,帮助企业系统排查污染防治盲区,实现问题“早发现、早整改”,从源头减少污水对近岸海域的影响。
对企业初次违反污水排放规定、危害后果轻微且及时整改的,长乐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政策,通过现场普法教育、制定整改方案等方式,指导企业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规范排放流程。同时,通过动态跟踪回访、技术帮扶等举措,提升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的主动性与长效性。
针对部分企业存在的污水规范排放处理不到位问题,长乐生态环境局主动上门服务,现场记录指导、建立问题清单,确保隐患排查无遗漏,保障污水稳定达标排放,从末端守住近岸海域生态防线。
下一步,长乐生态环境局将持续跟踪企业污水排放与污染防治整改成效,深化“帮扶+”模式,在守护近岸海域“水清滩净、鱼鸥翔集”的同时,推动企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为“美丽长乐、蓝色海湾”建设贡献环保力量。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解读回应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闽公网安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