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管理工作部署,根据《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工作,365体育投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拟定了《福州市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365体育投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市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
安全管理宣传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5年春节期间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引导市民依法、安全、环保、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特制定本宣传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安全环保、文明节俭”要求,突出“严格管理、综合治理”原则,秉持“共建共治共享”工作理念,全面发动社会多元主体力量,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无死角的安全宣传格局。致力于显著提升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在社会层面的普及程度与认知深度,引导广大市民牢固树立并持续强化守法自觉、安全防范和环保责任意识,助力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攀升,全力保障烟花爆竹燃放活动安全、有序、规范开展。
二、任务分工
(一)市安办:负责制定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工作方案,设计制作禁燃区标识、标语口号、宣传海报;负责协调广播、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以专题、专版、公益广告、户外主题宣传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督促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区(以下简称五城区)政府广泛开展宣传、劝导工作。
(二)五城区政府:负责组织领导辖区宣传力量,发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村(居)等基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确保不留死角;在禁限放区域内实行网格化管理,细化到各村、社区、居民小区、零散住宅楼,组织干部、志愿者在民俗民习节点(如祭灶、除夕、正月十五等)进行文明劝导,鼓励移风易俗,倡导经营使用电子鞭炮、礼花筒等安全环保的替代品;要深入了解、掌握群众燃放烟花爆竹意愿,针对区域特点合理部署劝导力量。
(三)相关部门:
1.市教育局负责在中小学、幼儿园做好未成年人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和教育工作。重点强调《管理办法》关于限放区域限放时间规定,及我市限放区域限燃200响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烟花爆竹的安全燃放知识。
2.市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违禁燃放行为查处,积极宣传违法违规案例。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网吧、酒店、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宣传工作。
3.市城管委要做好我市限放区域烟花爆竹的宣传及民俗民习节点的劝导工作。
4.市住建局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烟花爆竹宣传和劝导工作。
5.市消防救援支队要做好烟花爆竹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6.市文旅局要指导相关文旅行业做好烟花爆竹政策的宣传工作。
7.市交通局要负责做好公共交通领域烟花爆竹政策法规宣传工作。
8.禁燃点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各自禁燃点开展宣传、劝导工作,其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在出入口或者显著位置设置禁止燃放标志,明确具体范围并负责管护。
9.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以及新闻客户端等宣传渠道,大力开展《管理办法》及烟花爆竹各项规定宣传教育活动,督促本单位人员模范遵守禁限放规定,鼓励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积极参与所在乡镇(街道)、村(居)基层组织安排的劝导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2025年1月上旬开始,全面开展宣传工作,制定具体宣传要求,设计制作发放宣传品。
1.各成员单位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发布我市禁限放区域、限放时间、限放品种及燃放注意事项等内容。
2.各区政府部署乡镇(街道)、村(居)基层组织广泛开展宣传,最大限度地让市民知晓烟花爆竹指定零售网点,同时通过发放、张贴限燃宣传标语、禁燃标识及《禁燃限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等形式,对禁燃、限放进行广泛宣传。
(二)自2025年1月10日起,各区政府以村(居)为单位组织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劝导队,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文明劝导,安排执法力量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在农历腊月二十四、除夕和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市民集中宣传我市禁限放区域、限放时间和限放品种及购买燃放注意事项等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凝聚共识,强化担当。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与燃放活动频繁,是安全事故的高发时段。各区政府及市直各部门应深刻领悟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的关键意义与紧迫形势,以往年全国各地发生的烟花爆竹事故为鉴,切实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明确宣传职责,夯实部门责任。采用群众乐于接受、形式多样、富有教育意义的宣传方式,着力增强全社会的守法意识、安全意识与环保意识,保障春节期间我市烟花爆竹相关规定得以有效落实。
(二)把握特点,广泛宣传。各区政府及市直各部门需加强协同合作,加大宣传资源投入,充分整合利用现有各类资源,通过多种切实可行的渠道,以城区主干道、交通枢纽(如车站、码头)、商业场所(如酒店、商场)、公共休闲区域(如公园)等人员密集区域,以及社区入户宣传、学校教育宣传、企事业单位宣传、禁限放点周边宣传等为重点方向,分阶段、有步骤地针对重点人群和关键区域在重点时段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发挥新闻媒体在宣传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借助新闻报道,使市民及时知悉我市烟花爆竹的政策法规,加强对网络违法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等热点问题及典型案例的追踪报道,凸显“以案说法”的警示教育效果,营造文明过节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系统谋划,夯实责任。各区政府及市直各部门应认真复盘过往经验,扎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等方面的宣传工作,确保宣传经费充足投入,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各项既定宣传任务。市安办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于宣传工作推进不力、组织实施不到位、工作成效不显著的单位或个人予以通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等恶劣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全力以赴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环境。
附件:1、禁燃限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
2、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标识
3、禁燃限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附件1
禁燃限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
一、自觉遵守禁燃限放规定,不在禁燃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不在我市限放区域燃放除“200响(含200响)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其它品种烟花爆竹;不在限放区非允许燃放时间燃放烟花爆竹。
二、限放区域允许燃放时间为:除夕、正月初一全天,农历腊月二十四、正月初二到初六、正月十五的六时至二十二时。
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将处以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四、烟花爆竹经营者违规,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
五、珍惜生命和健康,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六、禁止从屋顶、楼道、阳台、窗户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七、禁止向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行人、车辆、建(构)筑物、在建工地、树木、河道、公共绿地、窨井等投掷烟花爆竹。
八、欢迎拨打110或者12345举报非法储存、运输、无证经营、超规格品种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九、请到烟花爆竹正规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
十、做知法守法公民,放合法烟花爆竹。
附件2
附件3
禁燃限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全体市民朋友们:
祥龙辞岁别榕城,金蛇迎春临闽都!在这阖家团圆、喜庆祥和的日子里,向大家致以最诚挚的新年祝福!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年俗,但随着时代发展,其带来的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等问题日益凸显。2019年12月1日《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按照规定,春节期间我市限放区限燃“200响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五区限放区域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不含宦溪镇、寿山乡、日溪乡)、马尾区(不含亭江镇、琅岐镇)。限放区域内允许燃放时间为除夕、正月初一全天,农历腊月二十四、正月初二到初六、正月十五的六时至二十二时,其他时间禁止燃放。为了守护我们的美丽家园,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清新、文明的节日氛围,现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规守纪,做平安守护者。“明者防祸于未萌,智者图患于将来。”让我们自觉遵守法规,摒弃陈规陋习,不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在禁燃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守规定,不售、不存、不放烟花爆竹;同时,未经许可严禁运输烟花爆竹,切勿携带其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请记住,违规燃放不仅危害公共安全,还将面临法律的惩处。一旦违反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法责令改正,并处以 500 元以下罚款;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需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让我们从自身做起,用实际行动守护城市的安宁。
二、引领新风,做文明倡导者。“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让我们积极传播文明理念,以友善之心规劝他人,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更应肩负起教育的重任,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制止其违规燃放行为。宾馆、饭店及婚庆、殡葬服务经营者,在承办相关活动时,务必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燃规定,并及时劝阻违规燃放行为;对劝阻无效者,应迅速向公安机关报告。让我们携手共进,用点滴善举汇聚成文明的洪流,让新风吹遍福州的每一个角落。
三、积极宣传,做蓝天捍卫者。“众人拾柴火焰高,众志成城护蓝天。”让我们以城市主人翁的姿态,踊跃投身到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工作中。倡导理性消费,尽量选择电子烟花等环保替代品,减少烟花爆竹的燃放;严格遵守燃放规定,不在公共场所和易燃易爆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同时,积极动员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和劝阻违规燃放行为,用我们的热情与担当,守护福州的蓝天白云。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创建安全、环保、祥和的节日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市民朋友们,碧水蓝天是福州最亮丽的底色,也是我们共同的骄傲。让我们携手共进,积极参与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立即拨打 110、12345 或所在地乡镇(街道)举报电话。您的每一次举报,都是对城市安全的守护。
最后,衷心祝愿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愿我们的有福之州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更好地造福于民!
XX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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