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应急管理部门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和不予行政 强制事项清单》政策解读

日期:2025-11-18 08:46 来源: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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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为进一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2025年11月,福州市应急管理局制定了《福州市应急管理部门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和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 365体育投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 号)规定,鼓励行政机关制定不予、可以不予、减轻、从轻、从重罚款等处罚清单。《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应急〔2025〕11号)规定,要坚持教育引导和惩戒相结合原则,在坚决守牢安全底线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细化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的适用情形,依法探索制定“首违不罚”事项、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事项等清单。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福州市应急管理局结合《福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榕应急〔2022〕43号)贯彻执行情况,组织编制了《福州市应急管理部门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和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旨在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更明确的行为预期和权利保障,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二、制定依据

  《清单》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和《 365体育投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 号)《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应急〔2024〕90号)等政策文件制定,确保有据可依。

  三、主要内容

  《清单》适用对象为福州市范围内,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含安全培训机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等)。《清单》共分为四类,分别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和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清单》还明确了执行程序等内容,对“初次违法”“及时改正”“危害后果轻微”“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等词语进行了进一步解释,并对适用情形进行了严格和具体的规范。

  (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应急〔2024〕90号)等有关规定,对符合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行为进行了细化和罗列,共涉及17项不予行政处罚事项。

  (二)从轻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等有关规定,对符合从轻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情形的行为进行了细化和罗列,共涉及3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和2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

  (三)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等有关规定,对符合不予行政强制情形的行为进行了细化和罗列,共涉及3项不予行政强制事项。

  

  政策咨询电话:福州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处,875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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