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36-2702-2022-00017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成文日期:2022-06-10
- 标 题: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转发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早籼稻收购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粮储转〔2022〕105号
- 发布日期:2022-06-16
- 有 效 性: 有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福建省关于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精神,切实做好2022年早籼稻收购工作,确保夏粮收购市场平稳有序,现将《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早籼稻收购工作的通知》(闽粮粮〔2022〕147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1.结合365体育投注印发《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八条措施》(榕政综〔2020〕94号)中的第八条支持粮食保护价收购政策,发挥好政策托底作用,做好本地夏粮收购工作,坚决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
2.各县(市)区特别是福清市、长乐区、闽清县、永泰县等主要产粮县,要认真落实好粮食产后服务工作,切实增强为农为企服务意识,优化收购现场服务,确保做到“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收粮、有车运粮”。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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