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供销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前横大道后屿路32-2号给水管道(二供)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 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前横大道后屿路32-2号给水管道
(二供)工程
2.项目编号:鑫之源采招[2025]112号
3.备案编号:/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21068.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21068.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4000.00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7.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 9 -4 至2025- 9 - 1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若不一致,以采购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7.3报名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7.4.1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按规定进行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7.4.2通过邮件办理:将报名费底单(公对公转账)、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营业执照、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电子邮箱)填写清楚加盖单位公章发邮件至我司。邮箱:fjxzyzb@126.com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 9 - 4 至2025- 9 - 11 ,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8.2获取地点及方式:福州市晋安区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9.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 9 月 16 日 下 午 15 :00 (北京时间),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
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 9 月 16 日 下 午 15 :00 ,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福州市供销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支路5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号码:0591-83263327
14、代理机构: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
邮编:350001
联系人:谢凯、黄仕英
联系电话:0591-87579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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